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《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24-10单元、《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(修编)》23-15 、《泰州市周山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》B-07单元局部地块图则修改(调整)进行了批后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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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24-10单元局部地块规划有调整!
地块范围:东至王营路,南至通扬路,西至扬子江南路,北至春江路。
结合现状,将10-01、10-02两个地块重新划分为3个地块,编号修改为10-04、10-05、10-06。1、10-04地块用地面积为1.61公顷,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不变。2、10-05地块用地面积为17.22公顷,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不变。3、10-06地块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,用地面积1.68公顷,容积率≤2.0,建筑密度≤50%,建筑限高80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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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(修编)》23-15局部地块规划有调整!
地块范围:东至祥泰路,南至环溪路,西、北至城镇开发边界。
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,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,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,将其纳入规划范围,编制地块图则。1、23-15-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54.30公顷,容积率≤1.8, 建筑密度≤35%,建筑限高60米,绿地率≥30%。2、23-15-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,用地面积0.49公顷,绿地率≥9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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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泰州市周山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》B-07单元局部地块规划有调整!
地块范围:东至天德湖公园,南、西至天德湖宾馆,北至周山河。
将B-07-02地块由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,地块编号修改为B-07-04,用地面积0.56公顷,容积率0.5-1.5,建筑密度≤45%,绿地率≥20%,建筑限高24米。相邻地块面积相应调整。
来源:泰州房地产信息网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