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3日上午,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关于房地产“新政十条”的政策解读宣贯会,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会。
宣贯会上,解读了我市新出台的“新政十条”的整体情况,同时,就“新政十条”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宣贯。
具体内容如下:
①放大购房补贴政策效应
在泰购房将继续发放购房补贴,并扩大补贴人群范围!以实打实的购房优惠,“真金白银”助力购房需求,为刚需和改善创造更加有利的买房环境。
即进一步推动“换新购”“组团购”“孝心购”“多孩购”“拥军购”等购房补贴,将原先“泰20条”楼市政策中“五大购”购房优惠政策“换新购”“组团购”“孝心购”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。
同时,将“五大购”升级为“八大购”,将可享受购房补贴的人群范围扩大。新增“进城购”“返乡购”“来泰购”,对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、泰州籍在外工作人群返乡购房、非泰州市区户籍来泰购房,给予购房补贴,补贴标准为购房款总额的1.5%,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
注:“八大购”购房补贴都是针对市区新建商品住房,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。
②全面实施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
你们“心心念念”的市区商品住宅“以旧换新”政策终于来了!
明确将通过统筹推进财政补贴、国企收购、市场化运作等模式,推动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。
并且对“以旧换新”的存量商品住房,可通过“带押过户”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,可办理转移和抵押“双预告登记”。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“以旧换新”协议,可作为首付款入账的凭证。
对于有更换住房需求的人来说,想换一套更好、更大房子的前提是先出售现有住房,然而由于二手房的交易时间长、手续繁琐,往往成为阻碍住房交易的堵点。
“以旧换新”的方式,提高销售效率,能够很好地促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消费,对想以旧换新的改善型购房人是一大利好。
③大力推动城市更新(城中村改造)
对老城区、地段好,但建成时间较久、公共环境落后、配套设施不全、安全隐患突出、空置率高的地块,划区域明确国有企业负责,实施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。
加大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力度,推动城市环境品质提升。
一些老旧小区的居民可能因为房子太旧、设施不完善等原因,生活质量受到影响。通过“以旧换新”模式,他们可以有机会搬进设施更齐全、环境更好的新房子,从而提高生活质量。
④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
放宽首套房的认定条件,让更多的购房人能享受到首套房低首付低利率的优惠,减轻置业成本。
购房人住房所属城区(以区为范围)名下无住房或无未结清商业贷款的,认定为首套住房。
“以旧换新”协议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,暂未出售的二手房不计算套数认定范围。
多子女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,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属城区名下已有一套住房,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,均认定为首套住房。
⑤优化住房贷款政策
住房商业贷款方面:
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,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。
目前在泰州购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基本如下:首套房最低首付是15%,二套房最低首付是25%。利率方面,具体利率视各家银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,为近年来“新低”。
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:
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
目前泰州首次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: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.35%和2.85%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不低于2.775%和3.325%。
目前,在泰购房,信贷政策可以说是“史无前例”的宽松,首套房判定标准放宽,首套房首付最低可以做到15%;利率低,可自行跟银行协商贷款利率;放款快,正常3天内就可以完成放款。
⑥优化购房入学政策
自古以来,子女教育问题都是中国家庭的大事。本次新政充分考虑到购买新建商品房人群及“以旧换新”的换购人群子女教育的问题,优化购房入学政策,明确以下内容:
对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、非自身原因导致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的业主,其适龄子女入学,可凭网签备案合同、全款缴纳证明、购房合同不撤销声明、施教区内户籍证明材料(如户籍在非施教区内,可凭网签备案合同、全款缴纳证明、户口迁移声明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),享受施教区学生同等待遇。
实施“以旧换新”的换购人,结合住房“学段管理制度”(小学6年、初中3年),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。
⑦支持企业优化开发
允许企业适当延长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周期,调整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求,提升住房品质,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。
⑧按需定购保障性住房
支持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,用作保障性住房。
⑨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
新政同时积极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提出健全“白名单”项目融资需求评估和推送管理,推动项目问题修复,对符合“白名单”条件和标准的项目应进尽进、应贷尽贷,强化项目资金封闭管理,保障项目建成交付。
针对在建已售难交付项目,建立实时预警、动态监测、风险处置机制,“一项目一策”分类处置,全力推进项目建设,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。
⑩暂停商品房退房公示
阶段性取消新建商品房退房公示要求,商品房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,可依法依规解除合同,并注销合同网签备案。
写在最后:
重磅新政推出,释放利好信号,多方面发力满足市民购房需求。大家怎么看?下半年有置业需求吗?欢迎留言区一起讨论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