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每人每月770元提高到800元
《通知》明确,自7月1日起,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70元提高到800元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3倍,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每月560元,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每月280元,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每月105元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.4倍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,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,其他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和低保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,保障标准分别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100%、60%、50%执行;低收入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,保障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%执行。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月130元,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月110元。
据悉,截至二季度末,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0360人,特困人员26136人,享受生活补贴困境儿童7102人,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71790人,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65299人,全市共计82177名困难群众受益。
来源:泰州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