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,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,优化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,我局结合泰州市区2022年土地供应情况及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,会同各区和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,制定本计划。
01.计划编制原则
1. 坚持规划引领作用,统筹城乡发展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、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、“十四五”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各专项规划,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,推进城乡统筹发展。密切结合各地经济发展、用地需求等状况,及时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,以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。
泰州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泰州市市区〔包括海陵区、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和姜堰区〕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。
03.各项主要指标
1.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
本次2023年度泰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98.89公顷以内。
2.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
2023年度泰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,商服用地23.97公顷,住宅用地80.69公顷(含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58.39公顷,其他商品房用地22.3公顷),工矿仓储用地174.35公顷,交通运输用地400.23公顷,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87公顷,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.51公顷,特殊用地4.14公顷。